(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大庆市第三医院
2、组织机构代码:122306004141770091
3、法定代表人:赵希武
4、单位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192号
5、联系方式:0459-8897101、0459-8897102
6、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精神心理专科医院
7、规模:医疗机构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废水:PH、BOD5、CODCr、SS、氨氮 、动植物油、总余氯、粪大肠菌群
2、排放方式:废水→机械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城市管网
3、排放口数量:1
4、排放口分布情况:在三医院污水站
5、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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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色度 |
BOD5 |
CODCr |
氨氮 |
总余氯 |
SS |
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 |
7.44 |
16 |
11.0 |
57 |
13.3 |
0.42 |
8 |
标准限值 |
6~9 |
30 |
20 |
60 |
15 |
0.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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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 |
挥发酚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总氰化物 |
粪大肠菌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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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 |
0.94 |
0.07 |
0.35 |
0.004L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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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限值 |
5 |
0.5 |
5 |
0.5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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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7、核定的排放总量:污水处理能力为450m³/d。排放量为150m³/d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气体经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4m高排气筒排放;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配备了二氧化氯检测报警和通风设备,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5月28日下发了 庆环验[2015]34号关于大庆市第三医院综合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制定相关应预案、组建应急处理小组、每年进行演练、定期更新。
项目东北侧有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备可能发生故障或发生污水泄露事故。医院应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污水处理应急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医院日产污水量约为150m³/d,如企业发生火灾,以单个火源点考虑,发生火灾按1小时的救援时间计算,用水量为10L/s,消防用水损耗量取总用水量的10%,则消防废液产生量为32.4m3。事故应急池应设80m³,同时医院应完善相关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处理设备周围加设围堰,确保发生泄漏时,污水不会泄漏至外环境。
污水由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见附件13。
当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时间情况,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泄漏污水投加消毒剂消毒。
治安警戒组组织疏散周边人员,设立隔离带,隔离泄漏污染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抢险组根据应急办公室指挥,由后勤保障组协助调用应急物资库铁锹、锄头、沙土等物资,设置围堰拦截污水,并通过泵抽的方式,将污水抽至事故应急池暂存,并清理受污染地区土壤,作为固废堆入临时废渣场,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若污水泄漏入雨水沟,应在污水全部抽至事故应急池后清洗雨水沟,冲洗水抽至应急事故池暂存。
应急办公室应对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环境损害、事件影响范围、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调查,判断时间严重程度,若污染面积较大,应及时上报大庆市盘县环境保护局处理。同时,应联系相关单位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对泄漏点进行处理修复。污水处理设备需在检修完成事故终止,监测数据达标后才能投入使用,污水方可重新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环境监测组应对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并协助盘县环境监测站或大庆市环境监测站等有资质的单位对相关环境污染数据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判断污染情况。
应急终止后,现场抢险组清理现场,应急办公室人员整理事故资料,编写事故报告,并协助应急指挥部进行事故抢险总结,编写总结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