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三医院
2010年“创新杯”竞赛活动方案
各党支部、各有关科室、各基层工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创新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大庆发展服务,为创建三甲名院做贡献。根据市总工会、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庆工联发[2010]2号文件关于《大庆市2010年度“创新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促进企事业单位群众性创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为突破口,结合创建“三满意”工会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全院职工的创新创业创优热情,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竞赛目标
结合本职工作,创造出一种以上名牌产品,创造或推广2项操作法、先进管理法、先进工作法等,创出3项以上创新成果。
三、竞赛条件
(一)”创新杯”优胜单位条件
1、创新活动实现制度化:建立以党政负责人牵头,各科室、班组具体实施,工会组织协调的创新活动领导体制,制定活动目标、规划和激励制度。
2、创新活动实现规范化:制定创新标准、创新方案和评审程序,树立班组创新典型。
3、创新活动实现经常化:对职工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广先进工作法、管理法等有规划,有成效,80%以上的职工参加创新活动。
4、创新活动成果显著:职工参与创新活动以来,提高了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本单位的技术进步,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和科技贡献在本行业居领先地位。
(二)创新能手条件
1、总结或推广一项以上先进操作法、管理法、工作法,并在全院产生较大影响。
2、所提的合理化建议产生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创新成果达到室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具有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掌握过硬的业务技术,并积极传授高超的技能。
4、在同工种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者。
(三)创新成果条件
“创新杯”竞赛的成果必须是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认定的,必须是在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国家或企业已拨专项科研经费或立项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1、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
2、在市内同行业普遍推广的先进操作法、管理法、工作法,同时取得显著效益。
3、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课题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并取得显著成效。
4、创新技术、工艺、设计或对现有设备改造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竞赛时间及推荐程序
竞赛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12月末结束。
推荐程序是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创新能手5名,优胜单位3个,创新成果5个,并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后,报院工会。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姜文海 院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吕文富 工会主席 党委委员
成 员:高树河 副院长
张志刚 副院长
何占玲 党委副书记
关丽华 纪检书记
吕长大 组织科长 党委委员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学波 工会副主席
成 员:各党支部书记
各基层工会主席
徐 敏 精研所所长
徐晓荣 护理部主任
单义辉 医务科副科长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党支部、各有关科室、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 “创新杯”竞赛活动,将此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基层工会要成立组织,工会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围绕竞赛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
(三)考核验收,总结表彰。年末要认真总结经验,选树好典型,并推荐上报院、市两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