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三医纪发〔2013〕14号
  • 发布时间:2015-05-28
  • 作者:xinli01

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庆三医纪发〔201314

关于转发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 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将大庆市纪委下发的《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贯彻落实。               

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报:市纪委,市卫生局。                                           

大庆市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20131217    

 

    中共大庆市纪委文件

庆纪发〔201316

     

中共大庆市纪委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

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纪委、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中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直机关纪工委、高新区纪工委: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要求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的精神,现就廉洁过好两节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要求,除慰问困难群众职工外,坚决制止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坚决制止各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等物品;坚决制止各单位违规发放现金、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有价证券。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对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及早安排部署,及早打招呼,及早作出提醒,扩大社会舆论和影响。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模糊认识,形成必须遵规守纪的高压态势。财经管理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把核算关,对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审计机关要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资金监管,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

3.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市纪委专项举报电话:4685892

举报邮箱:dqgjzfjc@163.com

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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