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关于转发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大庆市纪委办公室庆纪办发〔2013〕18号文件《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落实。
要求各支部、各科室要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组织纪律。院纪委将认真按照上级纪委和院党委要求,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重点严查: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清理办公电脑与工作无关内容,上班时间不准网上打游戏、炒股票、网购、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2、公车私用,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入餐饮娱乐场所、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工作作风和纪律、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超标准接待或接受宴请等不廉洁行为。
3、院党委下发的庆三医党发[2013] 4号《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充分认清政治形势,提高政治意识,严肃政治纪律,严肃工作作风,决不能顶风上。
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报:市纪委 、市卫生系统纪委
大庆市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
中共大庆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庆纪办发〔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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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高新区纪工委:
现将《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庆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关于开展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大庆市委办公室、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纪委将在全市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2013年6月—12月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及方法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通过开展专项举报、巡回督查、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暗访等方式,围绕中央、省、市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重点开展以下检查工作。
1、检查超标准配备车辆及公车私用问题:主要通过不定期暗访调查了解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的问题,以及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出入餐饮娱乐场所、外出旅游聚会、借给他人使用等问题。
2、检查公款吃喝问题:组成专项检查组检查“八项规定”发布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调研、会议和活动中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或接受宴请,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
3、检查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调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持因私护照、以自费名义出国(境)的,回来后利用公款报销出国(境)费用的问题。
4、检查工作作风和纪律情况:协调新闻媒体等单位组织联合暗访组,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和基层站所检查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
5、检查厉行勤俭节约情况:与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经费预算和开支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受理专项信访举报:接受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7、检查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及改进调查研究、新闻报道等情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主要通过列席会议活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方式检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立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卢秉恒 市纪委副书记
刘文献 市纪委常委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新闻传媒集团。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文献兼任,办公室设在党风室、纠风室,下设综合组、检查组、县区工作组。
1、综合组:(组长:韩岳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负责情况综合、工作沟通、协调督办、新闻宣传、信访受理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2、检查组:(组长:于海军市纪委纠风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如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再抽调专业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或转交案件检查室调查。
3、县区工作组:(组长由各县区纪委书记、高新区纪工委书记担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并组织推进对本地改进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
五、有关措施
1、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区)、乡(镇、社区)及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管辖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监督检查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的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落实有关规定情况。市纪委检查组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问题,通过自办、转办、委托办理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对检查中涉及的不在管理权限的中省直单位违反规定问题,也要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逐级上报市纪委进行处理。
2、实行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以及市纪委各相关室(中心、办)要及时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做到开展检查工作适时报送,阶段性工作定期报送,典型案件随时报送。每月10日前要将上月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党风室),其中,市公安局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以及市纪委派驻到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的纪检组,还要将庆办发[2013]12号《通知》中明确的各自负责落实事项一同报送。
3、加大惩戒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在明查暗访中发现顶风违纪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从严从重处理。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责任。要以适当形式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4、深化工作成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检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内容标准和监督检查程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分析查找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及时整改,真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主题词:改进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 监督检查 方案
中共大庆市纪委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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